“胆大”售房员挪用资金70余万元,已被刑事拘留!_全球短讯
“胆大”售房员挪用资金70余万元,已被刑事拘留!
2023-03-28交付购房首付款,却退不了购房定金
【资料图】
全额购买的车位
却收到房地产公司寄来的催款函
缴纳的公维金
房地产公司却称没收到
一系列的怪事
原来
是有人挪用资金占为己用!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抓获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嫌疑人高某。经查,高某在其任职售房员时,私下向客户收取购房首付款、车位款及公维金共计70余万元。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底,水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公司原职员高某(男,26岁,泉州鲤城人)私下向30多名客户收取钱款,并将所得款项占为己有。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过调查走访发现,高某于2019年年底至2022年10月在南安市某房地产公司任职销售员,期间以帮客户转交购房首付款、车位款、公维金为由,先后向30多位客户收取钱款共计70余万元,所得款项均占为己用。
“刚开始,购房的定金我是直接在售楼部收银窗口交付的,后续购房首付款也是直接转账到房地产公司账户上,但后期在付车位尾款时,因为手机银行被限额了,这时高某向我提议说提取现金交由他帮忙转交银行,我没有多想就直接到银行提取现金4万交给他,全款买了车位,却收到房地产寄来的催款函,真的让我生气!”在民警取证过程中,被高某接待过的客户之一李先生说道。
在对被高某私下收取钱款的三十几名受害者进行全面取证后,民警出击抓捕,于3月15日在南安市溪美街道抓获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嫌疑人高某。
经审讯,高某对其2019年年底至2022年10月在南安市某房地产公司担任销售时挪用客户七十万余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已被南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如数归还挪用资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提醒
广大群众在购买大额物品时,务必要小心谨慎,钱款转账要通过官方渠道操作,因一时轻信他人,可能会带来钱财损失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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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头派出所
供稿:柳小军
编辑:陈诗荟
审核:戴娇娥
审批:吴锦良
【第17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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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